close
泰姆奈語翻譯有一個部落格專門接頭部落客草莓圖騰抄襲
http://antistrawberry.pixnet.net/blog/post/39696632
這篇是剽竊唐魯孫 然後自己出書
部落格還有很多他剽竊他人文字的截圖
華頓翻譯公司想到一件事
好像有一個劃定是說整篇文章跨越300字 (還是幾多?)
才算剽竊?
比如說良多人
都邑硬背一些佳句
甚至像駱以軍是靠抄書鍛鍊文筆
那寫文章的時辰常常會不自發的帶入吧??
所以抄襲的精準界說究竟是什麼?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ook/M.1364703487.A.294.html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-77260932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